是否进口:否 | 产地:杭州 | 类型:粮食 |
品牌:盈傲 | 型号:NY-512 | 订货号:NY-512 |
货号:NY-512 | 供电电源:DC12V /2A | 外形尺寸:420*310*120mmmm |
重量:3.24kg |
粮食安全:1.新鲜度、重金属砷、铅、镉、汞、锌、铬、硼酸盐、色素、农药残留、大米增白剂(过氧化苯甲酰)、亚硝酸盐、硝酸盐等检测 2.黄曲霉毒素B1 、T-2毒素、 呕吐毒素、 玉米赤霉烯酮和赭曲霉毒素。
产品名称:粮食安全检测仪
型号:NY-512
一、仪器简介:食品安全检测仪,主要用于蔬菜、水果、茶叶、粮食、水及土壤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快速检测,可快速检测各类食品中的二氧化硫、硝酸盐、亚硝酸盐、农药残留、重金属等的含量,仪器预留其他项目检测程序和端口,根据日后需求可方便的自主增加检测项目。特别适用于各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实验室及现场执法使用,此外还可用于果蔬茶生产基地和农贸批发销售市场现场检测,餐馆、食堂、家庭果蔬加工前的安全速测等。
工作原理:
农药残留检测原理可简单理解为:将果蔬有效部分提取到液体,利用胆碱酯酶的催化反应,并将其分解物转变为颜色,设定一组不含农药的标准液,正常情况下其颜色会比较深,将其作为参照,如果被测样品含有农药,其反应就会被抑制,导致颜色很浅,通过抑制率的计算即可判定阴阳性结果。
食品安全检测原理为:预先建立各类添加剂和有害物质及配套试剂数据库,将其内置入仪器,并拟合出曲线方程,检测样品时将其数值解方程并查找数据库,即可得出实际含量。与检测标准比较,可判定含量是否超标。
二、仪器主要技术指标:
检测项目: 铅含量
显示屏: 5寸彩色触摸屏
吸光度范围: 0~3.5(OD)
灵敏度: 0.001(OD)
单孔重复性: ≤±0.002(OD)
通道差异: ≤±0.04(OD)
环境温度: 10℃~30℃
相对湿度: ≤70%
外接电源: DC12V /2A
额定功率: 5W
外形尺寸: 420*310*120mm
仪器重量: 3.24kg
三、仪器功能与特点:
1、主控芯片:采用32位ARM处理器,运转速度更快,稳定性强。
2、显示方式:5英寸触摸屏,人性化操作界面,操作直观、简单。
3、打印功能:高速热敏打印机,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检测报告。
4、分析光源:采用进口单波长冷光源,具有功耗低、精度高、稳定性强、响应速度快等优点。
5、移动存储:可外接U盘保存检测结果,方便数据管理
6、便携电源:直流12V供电,安全便捷,可直接和车载电源连接。
7、检测速度:农残三分钟出结果,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检测时间。
8、汉字录入:内置拼音输入法,可编辑相关中英文信息。
9、菜名管理:内置常见样品数据库,可继续添加和删除。
10、可配通道:各通道独立工作,不用的可关闭,每个通道可选择不同种类样品名称。
11、用户登录:可设置用户名密码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仪器。
12、打印格式:打印格式可调整,多种可选打印项。
13、试剂活性:检测结果可显示酶活性强度,帮助判定有效性。
14、检测标准:支持***和行业标准,并可扩展第三方标准。
15、结果管理:检测结果可单条删除,可批量打印。
1. 重金属镉检测使用说明书
【简 介】
镉(Cadmium, Cd)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,即便在很低的浓度水平上,也会对人体和其他生物造成危害。由于环境污染、农药残留及食品加工等过程常会引起食品锅等重金属污染,这些重金属进入人体后不能被分解,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才显示出毒性,给人体肝、肾以及***等系统造成严重损害。镉可通过食物链在人体内蓄积,进而引起人体各种急性、慢性毒性作用。食品中镉能造成结缔组织损伤、生殖系统功能障碍、肾损伤、致畸和致癌等危害,甚至影响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。
【检测原理】
食品中重金属镉经过提取,与检测试剂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,用检测仪在550nm测定其吸光度,在一定范围内吸光度与含量成正比。
【检测对象】
果品、蔬菜、水质、水产品等
【技术指标】
检测下限:0.1mg/kg
线性范围:0-5 mg/kg
【操作方法】
① 称取5g样品,剪碎后加水5ml浸泡10min。
② 取样品液1.5ml于比色皿中,加0.4ml检测试剂A加0. 2ml检测试剂B,摇匀,将比色皿放入***的***个通道,按“对照测量”。
③ 取出比色皿,加0.2mL检测试剂C和0.2ml纯净水,摇匀,静置10min;将比色皿放入***的通道中,按“样品测量”。
【执行标准】
根据GB2762-2012《食品中污染物***》规定了食品中镉的***标准如下:
样品名称 | 限值(mg/kg) | 参考标准 |
矿泉水 | ≤0.003 | GB 2762-2012 |
包装饮用水 | ≤0.005 | GB 2762-2012 |
新鲜蔬菜(叶菜蔬菜、豆类蔬菜、块根和块茎蔬菜、茎类蔬菜除外)、新鲜水果、蛋及蛋制品 | ≤0.05 | GB 2762-2012 |
谷物(稻谷除外)、谷物碾磨加工品(糙米、大米除外)、豆类蔬菜、块根和块茎蔬菜、茎类蔬菜除外、肉类、肉制品(肝脏制品、肾脏制品除外)、鱼类、其他鱼类制品(凤尾鱼、旗鱼制品除外)、鱼类调味品 | ≤0.1 | GB 2762-2012 |
稻谷、糙米、大米、叶菜蔬菜、芹菜、新鲜食用菌、豆类、鱼类罐头(凤尾鱼、旗鱼罐头除外) | ≤0.2 | GB 2762-2012 |
凤尾鱼罐头、旗鱼罐头、凤尾鱼制品、旗鱼制品 | ≤0.3 | GB 2762-2012 |
香菇、食用菌制品、花生、畜禽肝脏、肝脏制品、甲壳类、食用盐 | ≤0.5 | GB 2762-2012 |
畜禽肾脏、肾脏制品 | ≤1 | GB 2762-2012 |
双壳类、腹足类、头足类、棘皮类 | ≤2 | GB 2762-2012 |
【注意事项】
① 若检测结果超出检测范围,建议将样品进行稀释后检测,最终结果乘以稀释倍数。
② 所用的检测液对皮肤均具有不同程度的伤害,使用时请做好防护。不慎沾到皮肤应立即插干并用大量水冲洗。
③ 检测试剂需阴凉处避光保存,冰箱2~5℃保存。
如需其它操作说明可联系客服